外国人以事业为目的进入韩国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即外国人(法人)设立当地法人、以个人企业形式进入的方法、外国法人在韩国内设立分公司及设立办事处的方法。
进入形式 | 适用法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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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地法人 | 外商投资促进法 | 认定为外商投资 |
2 | 个人企业 | ||
3 | 分公司 | 外汇交易法 | 归类于外国法人的国内分公司 |
4 | 进入形式 | 适用法 | 备注 |
外商投资者在韩国内设立当地法人时,几乎与本国人的成立法人程序相同。但,在当地设立法人之前,进行外商投资申报,成立后进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外商投资者以个人企业注册时,与当地法人相同,依照既有外商投资程序进行,但因以个人企业注册,无需成立法人登记程序。
成立当地法人和个人企业注册作为适用于外商投资促进法的外国投资企业,被认定为外商投资。相反,在韩国内设置分公司时不能认定为外商投资,适用于外汇交易法。